尊敬的投资者:
iQuant策略交易平台(以下简称“本平台”)是国信证券推出的专业化策略交易平台,集行情显示、手动交易、策略开发、策略交易于一体。为了使您更好地了解使用本平台时可能产生的风险,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自律规则的规定,国信证券特提供本风险揭示书,请您认真详细阅读并审慎决定是否申请使用本平台。
1、投资者在使用本平台前,应按照国信证券的指示从国信证券官方网站获取本平台的安装程序、操作说明等信息。如投资者从未经授权的第三方获取本平台相关软件的安装程序、操作说明等信息,无论是否由国信证券或其所属员工提供,可能面临无法正常使用从而造成损失的风险。
2、本平台属于较为复杂的交易系统,投资者在使用本平台前,应充分熟悉本平台的相关规则、特征、功能、操作方法,并按照协议约定或国信证券告知的相关规则、业务规定、操作方法和说明等正确使用本平台。如您未按照本协议或国信证券告知投资者的相关规则、业务规定、操作方法和操作说明等使用本平台或您使用的电子设备本身存在性能缺陷、质量问题、电子病毒、硬件故障等,或您对电子设备的错误操作和对有关信息的错误理解等,均可能会因您操作不当对您的交易造成影响,由此可能会给您造成损失。
3、本平台可依据交易规则、功能特性、逻辑和投资者的设置,在满足条件时自动发出交易委托,投资者在使用前应充分了解其特点及风险,否则有可能导致投资者进行交易的实际结果与预先设置不一致、交易委托无效或失败的风险,由此可能会给您造成损失。
4、投资者在使用本平台提供的自定义开发策略及交易功能时,可能因代码编写错误、存在漏洞等原因,导致重复发送交易委托、相关策略无法执行等风险,由此可能会给您造成损失。投资者应充分验证、测试自主编写的代码。
5、本平台所提供的指标、策略、交易功能、操作说明以及发布的证券资讯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证券信息、公司资料、评论、预测等)等仅供投资者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并不保证一定能给投资者带来盈利,投资者据此进行决策可能会产生损失。
6、本平台向投资者提供的行情、资讯、财务诊断信息来源于第三方,可能存在第三方提供的数据错误、传送错误导致行情信息缺失、延迟等风险,投资者据此进行决策可能会产生损失。
7、投资者在使用本平台进行交易期间,如存在异常交易、违反账户实名制、涉嫌场外配资或者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自律规则的情况,所发出的交易指令可能因违反相关规则被视为无效或被拒绝执行,违法违规行为还可能导致被国信证券采取限制交易或终止平台使用权限、被监管部门采取监管措施或行政处罚的风险。
8、本平台属于较高风险的交易系统,投资者在使用本平台前,应根据自身的实际需求及风险承受能力等,审慎决策是否使用本平台。如您不能满足本平台对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的要求,可能存在被终止平台使用权限的风险。
9、投资者申请使用本平台时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和资料,因投资者未及时、准确、完整地提供或变更相应的信息和资料,可能导致国信证券不能及时向投资者提供服务,或使国信证券依据不准确、不完整的信息提供服务,由此可能会给您造成损失。
10、投资者应妥善保管本平台账号、密码和身份证件等资料,如投资者对账号和密码的泄露、保管不当或使用不当造成损失的,投资者可能面临账户、资产被盗用从而产生损失的风险。以投资者账号、密码登录本平台以及通过身份验证后进行的交易均视为投资者本人的行为,由此所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11、为了保持本平台的安全性和功能,国信证券会不定期对本平台进行升级,并以协议约定的通知与送达方式及时向投资者发送通知,投资者在收到通知后应立即升级,投资者未及时升级或从未经授权的第三方获取本平台的升级程序,可能面临无法正常使用本平台从而造成损失的风险。
12、投资者应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关于证券公司及其从业人员禁止行为的规定,投资者与国信证券任何工作人员私下签订的委托协议或约定的全权委托或分享投资收益、分担投资损失等事项均属违反法律法规和本协议约定的行为,投资者由此产生的损失,国信证券不承担赔偿责任。
13、投资者使用平台过程中,因不可抗力、意外事故、不可预测或无法控制的系统故障、现有的技术能力不能解决的技术故障、设备故障、通讯故障、电力故障、黑客攻击、电子病毒、市场异动等非人为因素,可能存在无法执行或无法正确执行您的委托指令的风险,并可能给您造成损失。
14、因法律、法规、行业监管政策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按照监管要求,国信证券可能会中止或终止投资者在本平台的部分或全部服务,并可能给您带来损失。
15、国信证券可能因停业、解散、撤销、破产,或者被中国证监会撤销相关业务许可、责令停业整顿等原因导致不能履行相关职责的风险。
16、投资者在使用本平台交易期间,如果因自身状况改变,或者出现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破产、解散等情况时,投资者将面临提前终止协议的风险。
本风险揭示书的揭示事项仅为列举性质,未能详尽列明投资者使用本平台所面临的全部风险和可能导致投资者投资损失的所有因素。本风险揭示书披露评估本平台的风险特征与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的匹配情况不构成对投资者风险和收益的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不能取代投资者本人的投资判断,不会降低使用本平台的固有风险,也不会影响投资者依法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履约责任以及费用。
投资者在使用本平台前,应认真阅读并理解本平台的相关规则、服务协议及本风险揭示书的全部内容,并对本平台的相关规则、特征、功能、操作方法必须有所了解和掌握,务必对可能存在的各种风险有清晰的认识,认真考虑是否申请使用本平台,避免因使用本平台遭受难以承受的损失。
使用本平台的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风险,证券公司不以任何方式向投资者做出不受损失或者取得最低收益的承诺。
特别提示:投资者签署本风险揭示书,表明投资者已经清楚认识使用本平台交易的全部风险,并愿自行承担由此可能导致的一切风险和损失。
本人(本机构)已仔细阅读并完全理解《国信证券iQuant策略交易平台风险揭示书》的内容。
为明确本协议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根据《合同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自律规则的规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国信证券为投资者提供国信证券iQuant策略交易平台服务相关事宜订立本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服务内容
国信证券根据投资者的申请,按照本协议的约定为投资者提供国信证券iQuant策略交易平台使用权限。
国信证券iQuant策略交易平台(以下简称“iQuant平台” 或“本平台”)是指国信证券推出的专业化策略交易平台,集行情显示、手动交易、策略开发、策略交易于一体。
国信证券通过国信证券官方网站向投资者提供本平台的安装程序、操作说明等信息。投资者从未经授权的第三方获取本平台相关软件的安装程序、操作说明等信息,无论是否由国信证券或其所属员工提供,均非本协议所约定的服务内容,国信证券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定或约定的义务和责任。
第二条 投资者陈述与保证
1.投资者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为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机构,不存在法律、法规、规章、自律规则等禁止或限制进行证券投资活动的情形。
2.投资者声明已审慎评估自身投资需求和风险承受能力,逐条阅读并已充分理解本协议的全部内容,特别是权利、义务和免责条款,已知晓iQuant策略交易平台的相关规则、特征、功能和操作方法,对使用本平台进行交易可能带来的风险有完整和准确的认识,并承诺自主进行证券投资决策,自行控制投资风险,自行承担使用本平台所带来的风险及损失,国信证券不以任何方式保证投资者获得投资收益或分担投资者的投资损失。
3. 投资者承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自律规则、本协议及国信证券告知投资者的相关规则、业务规定、操作方法和操作说明等正确使用本平台,不会利用本平台从事违反账户实名制等非法证券活动,也不利用本平台从事利益输送、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违规行为。
4. 投资者承诺,如作为产品管理人使用本平台,相关产品均合法设立,并按照相关监管规则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或备案,且不违反任何法律、法规、规章、自律规则以及本协议的约定;投资者应勤勉尽责履行其作为管理人的义务,申请本平台具有下单权的用户应是投资者内部员工。
5.投资者承诺,使用本平台如涉及产品,相关产品不存在涉嫌场外配资的情形,且不存在以下任一种情况:
(1)下设子账户、分账户、虚拟账户的产品账户;
(2)伞形信托不同的子伞委托人(或其关联方)分别实施投资决策,共用同一信托产品证券账户的信托产品账户;
(3)优先级委托人享受固定收益,劣后级委托人以投资顾问等形式直接执行投资指令的股票市场场外配资。
6. 投资者承诺用于证券投资活动的资金来源合法,并依法遵守国家反洗钱的相关规定。
7. 投资者声明并承诺,不会使用国信证券商标、商号或名义进行任何推介活动。
8. 投资者承诺,如发生任何有可能导致其违反上述陈述与保证的情形,应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国信证券。
第三条 账号和密码管理
投资者申请使用iQuant策略交易平台时,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和资料,并对相关信息和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有效性和合法性负责。如相关信息和资料发生任何变更,投资者应当及时书面通知国信证券。本协议所指书面形式,包括纸质和电子形式。
投资者应妥善保管本平台账号和密码,不得将上述信息提供或告知他人。投资者在使用本平台过程中,国信证券有权通过账号、密码、手机号码等信息要素等对投资者的身份进行验证。所有使用投资者账号和密码登录本平台以及通过身份验证后进行的交易均视为投资者本人的行为,由此所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因投资者对账号和密码的泄露、保管不当或使用不当造成损失的,投资者应自行承担全部损失和后果,国信证券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第四条 适当性管理
1. 投资者应在充分了解本平台有关规则、应用特性、功能和操作方法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实际需求及风险承受能力等,审慎决策是否使用本平台。
2. 国信证券向投资者提供本平台前,有权了解投资者的收入来源、财务状况、投资知识、投资经验、投资目标、风险偏好等信息,评估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告知投资者本平台的风险特征与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的匹配情况,但匹配情况并不构成对投资者风险和收益的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能取代投资者本人的投资判断。
3.投资者应配合国信证券进行相关信息资料的收集以及风险承受能力的评估,审慎评估和判断使用本平台是否与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和投资目标相适应。
4.如甲方不能持续满足TradeStation平台对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要求,乙方有权中止或终止甲方在TradeStation平台的部分或全部服务。
5.投资者提供给国信证券的信息发生任何变化,应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国信证券。投资者未及时、准确、完整地提供或变更相应的信息和资料,导致国信证券未能及时向投资者提供服务,或国信证券依据不准确、不完整的信息提供服务从而导致投资者损失的,国信证券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条 平台管理和维护
1.国信证券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向投资者提供本平台使用权限,但iQuant策略交易平台所提供的指标、策略、交易功能、操作说明等仅供投资者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国信证券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对投资者依据上述指标、策略、交易功能、操作说明等进行决策所产生的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2.本平台向投资者提供的行情、资讯、财务诊断信息来源于第三方,仅供投资者参考,国信证券并不能保证相关行情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国信证券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对投资者依据上述行情信息进行决策所产生的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3. 国信证券应公布咨询投诉电话,对投资者的咨询和投诉及时反馈和办理解,如出现系统故障将及时处理。因不可预测的技术因素,以及现有的技术能力(包括设备软硬件提供厂商的技术力量)不能解决的技术故障,造成影响投资者交易情况的,国信证券对此不承担责任。
4.国信证券按照国信证券信息技术系统管理制度要求负责本平台的运行维护,不定期进行应急测试。
第六条 服务费用
国信证券向投资者提供iQuant策略交易平台的使用权限,甲乙双方按照国信证券官方网站所公示的服务期限、价格确定投资者的服务期限、服务费用等事项。甲乙双方对服务期限、服务费用的收取方式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七条 平台升级
为了保持本平台的安全性和功能,国信证券有权根据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市场变化或客户需求变化等情形,对iQuant策略交易平台进行升级,并通过iQuant策略交易平台通知投资者(包括但不限于弹出页面、国信iQuant网站公告、 站内消息等方式)。投资者在收到通知后应立即按照国信证券的要求进行升级。投资者未及时升级或从未经授权的第三方获取相关软件的升级程序,国信证券并不保证本平台功能能够正常使用,由此带来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第八条 保密
投资者对本平台仅有系统使用权,不得出售、转售、开发使用权限,不得基于商业目的模仿本平台的功能和服务;不得复制和模仿本平台的设计理念、系统结构、功能、操作说明、技术文档、界面和图表等;不得向第三方转让、复制、销售、赠送或泄露本平台的相关信息和资料。若发生上述情况,国信证券有权中止或终止投资者在本平台的部分或全部服务,并保留追究投资者法律责任的权利。由此可能造成的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国信证券对投资者提供的信息、资料、交易记录和其他信息予以保密,不得泄露、出售、传播及违背投资者意愿使用其信息,但根据法律法规或国家有权机关的要求披露上述信息和国信证券用于公司内部用途的除外。
第九条 违约责任与免责条款
1.本协议任何一方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自律规则或本协议约定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国信证券的赔偿责任以本年度已收取的服务费用为限。
2.如发生如下任一情形,国信证券有权以提前【1】个交易日向投资者发出书面通知的方式单方面终止本协议,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如因投资者的行为给国信证券造成损失,投资者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投资者违反本协议项下或与本协议相关的任何陈述与保证:
(2)投资者或投资者使用本平台的产品存在异常交易行为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自律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3)投资者存在其他违反本协议项下约定的情形,且在国信证券要求的期限内未能改正或拒不改正。
国信证券根据本条款约定终止本协议的,国信证券不承担投资者由于协议终止而遭受的任何损失,国信证券已收取的费用不退回。
交易日是指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 不可抗力是指在本协议的执行过程中发生不能预见、不能避免或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洪水、地震及其他自然灾害、战争、疫情、骚乱、火灾、政府征用、没收、法律法规或行业监管政策变化、罢工、政府禁止令、突发停电或其他突发事件等。
因不可抗力、意外事故、不可预测或无法控制的系统故障、现有的技术能力不能解决的技术故障、设备故障、通讯故障、电力故障、黑客攻击、电子病毒、市场异动等非人为因素导致本平台异常,造成投资者不能通过本平台正常交易的,国信证券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国信证券应尽合理努力采取相应解决措施减少上述事项的影响。
4.一方因遭受严重危害互联网安全的恶性侵害而不能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的,应免除其相应的违约责任。
5. 投资者未按照本协议或国信证券告知投资者的相关规则、业务规定、操作方法和操作说明等使用本平台,或使用的电子设备本身存在性能缺陷、质量问题、电子病毒、硬件故障等,或因对电子设备的错误操作和对有关信息的错误理解等,造成投资者无法正常交易或无法正常使用本平台的,国信证券不承担赔偿责任。
6. 因法律、法规、行业监管政策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按照监管要求,国信证券需中止或终止投资者在本平台的部分或全部服务的,国信证券不承担赔偿责任。
7.本协议的履行若与法律、法规、行业监管政策抵触时,甲乙双方应积极协商对协议进行补充、变更或终止;双方无法达成一致的,甲乙双方均有权终止本协议。
8.投资者与国信证券任何工作人员私下签订的委托协议或约定的全权委托或分享投资收益、分担投资损失等事项均属违反法律法规和本协议约定的行为,投资者由此产生的损失,国信证券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条 协议的生效
1.本协议可采用纸质或电子形式签署。
2.采用纸质方式签署时,本协议生效须满足以下条件:
(1)投资者协议签订:投资者为个人投资者的,投资者本人签字;投资者为机构投资者的,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投资者为产品管理人的,由产品管理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国信证券协议签订:加盖国信证券营业网点的公章。
3. 采用电子形式签署时,本协议生效须满足以下条件:
(1)投资者通过国信证券官方网站以电子签名方式对本协议予以签署或确认;
(2)国信证券收到投资者支付的服务费用。
第十一条 协议的变更
在不损害投资者利益的前提下,国信证券有权根据需要制定、修改相关规则,并通知投资者。不损害投资者利益的任何修订规则和新规则一经通知发送即自动生效 ,若投资者不同意国信证券相关变更规则规定的,应当在【10】个交易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国信证券终止本协议,继续使用本平台将表示投资者接受国信证券变更的相关规则规定。
第十二条 协议的终止
除本协议已有约定外,如发生如下任一情形,本协议终止;
(1)自协议生效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投资者可以书面形式、本协议约定或者国信证券认可的其他方式提出解除本协议。国信证券收到投资者解除协议通知时,本协议即告终止。
(2)本协议约定的服务期限届满;
(3)投资者死亡或不再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或出现破产、解散等情况;
(4)因投资者违反与本协议相关的法定或约定义务或国信证券认为投资者已不再符合国信证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的有关要求时,通知投资者解除本协议的;
(5)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协议继续履行可能对国信证券带来重大损失或负面影响的;
(6)因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自律规则及行业监管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国信证券无法继续提供本平台服务的。
第十三条 争议解决
1.因本协议履行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分歧或索赔,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在发生争议之日起【30】个交易日内协商不成的,争议双方可向深圳国际仲裁院根据其届时依据有效的仲裁规则提请仲裁,仲裁地为深圳,仲裁结果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2.甲乙双方对本协议条款及相关术语理解有争议的,应首先适用本平台中相关规则和操作说明进行解释。如规则和操作说明没有解释的,应按照本协议所使用的词句、相关条款、协议的目的、惯例及诚实信用的原则,确定其真实意思。
第十四条 通知与送达
本协议所指国信证券的通知方式,除本协议已有约定外,可以是当面通知、邮寄通知、电话通知、短信通知、电子邮件通知、传真通知或公告通知等方式中的任何一种或多种。国信证券以上述任何一种方式向投资者通知的,视为国信证券已履行对投资者的通知义务。
当面通知、电话通知即视为送达。邮寄的书面通知自送达投资者联系地址时生效,因投资者提供的联系地址不准确、送达地址变更未及时告知国信证券、投资者或者其指定的代理人拒绝签收,导致书面通知未能被投资者实际接收的,书面通知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短信通知、电子邮件通知和传真通知等发送成功即视为送达;公告通知除已有明确约定外,在国信证券官方网站公告发出即视为送达。
数据电文和录音、录像可作为证明通知送达的证据。
第十五条 附则
国信证券已经发布的或将来发布的涉及iQuant策略交易平台的各类规则、操作说明,投资者不同意的,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国信证券终止本协议并停止使用本平台;投资者未书面表示不同意的,则视为其已知悉且同意按照相应的规则和操作说明执行。甲乙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构成本协议的组成部分。